交强险赔偿范围和金额具体是哪些-
2020年9月3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要提高交强险的保障水平,将交强险的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万元11万元提高到18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开始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保持不变0.2万元不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前)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承担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万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不负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人民币1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承担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不负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20年9月19日以后)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承担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人民币1.8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不负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费、交通费、残疾赔偿费、残疾辅助设备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根据法院判决或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疗费用、医疗费用、住院费用、住院食品补贴、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用、整形手术费用、营养费用。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